为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组织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组织积极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学生活动经费购置的非易耗、非易损物品或结余的物品应由院学生会生活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统一妥善保管,重复使用。不方便统一保管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
2.经费包干。各项常规活动的经费预算应由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活动经费的80%,并且按照经费预算分配方案,实行经费包干。包干内的经费由申请部门按规定合理使用,包干外的经费由申请部门自行解决。
3.过程监督。生活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分配的执行,定期核查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向院学生会秘书处、主席团报告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物品的保管。
二、经费使用程序
1.申请预算:每年的3月份,各部门向生活权益保障委员会进行经费申报。
2.经费使用:在预算方案内的金额,可以合理合规的进行开支,并向生活权益保障委员会进行登记。所有发票的“付款单位”应填写“威尼斯欢乐娱人v3676”。
3.审批报销:应在发票背面注明活动名称,且至少有2名以上学生的签名。
三、经费使用管理
1.学院的各个学生社团应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2.学生社团组织采用学院统一式账目表(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制作)详细记录每笔开支金额、开支日期、经手人及开支用途。
3.每学期学生会进行一次财务核查,存档。财务核查时各学生社团组织须将本社团的帐目汇总于本周五前交到学生会秘书处。核查结果会在学生会例会上向各部门通报。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1) 私自挪用公款。
(2) 不记账或有两本账
(3) 账目模糊,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如果只是笼统的记为“办公用品”“文具”等均属于模糊记账。
(4) 虚开发票,虚数报数,造成资产流失。
四、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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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